对于旅行,你们觉得一定要去远方吗?
朋友们大家好!现在回答网站提出的问题:对于旅行,你觉得一定要远行吗?我认为不一定,主要是考虑旅行所要达到目的愿望,同时结合个人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,以及时间安排综合确定旅行目的地。
一般来说,旅游的目的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第一,增长见识,开阔视野
丰富自己的知识面,开阔自己的视野,能够更全面,更直接、更真实学习、了解、见识旅行地的地理历史、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。
第二,放松心情,陶冶情操
通过旅游达到在很大程度上,缓解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累积的压力和紧张的心理状态,来达到愉悦心情、调节情绪、释放压力,陶冶情操的目的。
第三,丰富人生经历,满足内心需求
通过旅游能够满足"世界这么大,我要去看一看"的愿望,达到丰富旅行经历和感受,增强人的内心中的存在感、实现感的目的。
第四,结交朋友,改变生活方式
旅游中能够接触到不同地方的人或事,能够更加贴近不同生活工作经历的人群,从而结交朋友,借鉴和学习他人的生活态度,生活方式,让自己的心态,有一个很好的调整。
第五,分享美好,增添乐趣
旅游看的是沿途的风光,收获的是沿途的风土人情,体会的是各种感悟,记录下来,分享给他人,传播正能量,不断增添生活乐趣,实现自我人生价值。
第六,其他
比如旅行恋爱、旅行结婚、旅行健身等等方面等目的,从而选择旅游作为重要的交流与实现方式。
旅行者要明确上述一个或者几个的目标,是否通过远行旅游的问题就自然有了答案。
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?
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那么,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?是怎么杀害的呢?
梁勇杀妻碎尸始末
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,成某则出生于1971年,两人均是桂林人士。1995年,梁勇与前妻离婚,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,两人于次年结婚。
2001年,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200万元,两人各占50%的股份。2003年2月,夫妻得一儿子,为照顾他,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,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,2006年2月,两人分居。同年6月,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,但因梁勇不同意,法院驳回请求。可事实上,双方积怨弥深,已势同水火。
2006年11月21日下午,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。下午6时,两人再次发生争吵。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,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,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,致其当场死亡。
为毁尸灭迹,梁勇回家拿来菜刀,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,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。第二天上午,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,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,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。
当天下午2时,因为下水道堵塞,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。梁勇察觉罪行败露,即离家出走。下午4时,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。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,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。
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,梁勇在关押期间,向公安机关提供了“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”的线索,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,法院因此认为梁勇立功。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。
2010年11月15日,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,否定了梁勇的死刑判决,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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